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进行调查取证和前期工作的基础上,7月30日,婺城区相关部门对二七新村原巨龙管业地块内涉及的22家未搬迁的生产企业的违法建筑进行彻底强制拆除。参加此次拆迁的有二七新村拆迁改造指挥部、区国土分局、婺城公安分局、城西街道等380人,共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7万余平方米,另外,平整厂房3000平方米。
原巨龙管业储备地块位于环城西路以东,婺江西路以北,是土地储备区块,用于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一期安置房建设。近年来,区块内企业林立,违法搭建现象十分严重,消防隐患突出,各级领导和广大市民对此都十分关注。拆除(整治)该区块违法建筑既是推进“三改一拆”的要求,也是推进“四破”工作的需要。
按照省、市“三改一拆”相关要求,该区块被列入市区十大违建重点,要求婺城区限期予以拆除(整治)。区块内共有外租企业64家,共计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经前期二七新村改造工程指挥部、区执法分局、公安分局、城西街道等各个部门的积极协调,搬迁腾空企业45家,并拆除地表建筑约3.22万平方米。
被列入市区十大违建重点后,婺城区积极行动,对该区块剩余的违法建筑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摸,制定工作计划,并上门做好企业主的思想工作。截至7月21日,该区块内没有全面搬迁腾空的企业有22家,共有建筑约2.38万平方米,其中自建自搭约1.7余万平方米。执法部门已对违法建筑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并要求相关企业于7月30日之前进行自我拆除(整改)。7月30日,相关部门依法组织进行强制拆除行动,对剩余的厂房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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