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社员:
您们好!
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经婺城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启动并推进我区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我区股改基准日时间从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基准日起止时间内出生、死亡人口仍享受股权;迁出、迁入人口经村核实是否一方享受的情况下,再确定是否享受股权。基准日前死亡和基准日后出生的人员不享受股东资格。(村改居村应遵循“依据法律、尊重历史、立足现实、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股改基准日和享受对象。)
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简称股改)的基本做法是:村级经营性资产较多或集体经济较好的村,一般只将经营性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对于经营性资产较少的村,可将集体公益性资产、土地(家庭承包地、农村宅基地除外)等资源性资产折股;通过清产核资、股权界定,股权量化等程序,将本村集体资产量化到户到人,建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颁发股权证书,证书仅作为收益分红的凭据,不作为安置房、房屋建设等分配依据,同时也不是分光集体资产。通过固定广大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消除农民进城镇落户的后顾之忧,促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下步我们将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第一,开展人口调查摸底,依法、民主、公正地确定股权享受对象;第二,开展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家底;第三,开展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量化等工作,股权量化采用“确权确股不确股值”的方式进行;第四,颁发股权证书。
各位社员,这次股改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到全区农村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深感压力和责任重大。为确保这次股改工作的顺利完成,保障广大社员的合法权益,我们殷切希望您和您的家人给我们多一点支持、多一点理解、多一点配合。
我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在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下,一定能圆满完成这次改革任务,使我区农村集体经济事业得到新的、更大的发展!
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生活美满!
婺城区农村确权赋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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