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婺城区财政部门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许多方面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本课题在对我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回顾分析的基础上,对如何推进婺城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一些建议。
一、婺城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现状
我区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来,不断夯实制度和组织基础,加大工作力度,有效促进了财政工作从“重分配”向“重管理”、“重绩效”转变。
1、健全制度建设,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婺城区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以来,婺城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婺城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方法、指标、组织方式、实施范围、程序以及评价结果的应用作出了规定,为全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财政局先后出台了《婺城区财政局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婺城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协调工作制度》、《关于建立部门(单位)绩效管理联络员的通知》等一系列办法和制度,通过这些办法和制度的实施,在区本级建立起了相对规范统一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明确了各相关机构和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2、强化执行力度,绩效管理工作初显成效。在绩效评价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我区制定了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标、内容、程序、要求等,督促各预算单位开展自我评价,量化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同时,按照关注热点、关注民生的原则,以项目评价为主,不断拓展评价的广度和深度。仅2014年自评项目达到了52个,重点评价项目11个,涉及金额30508万元。评价范围涉及教育、农业、水利、卫生、交通、城建等公众关注度高的各热点领域,涉及单位45个。为弥补自身力量不足,积极探索引入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力量参与重点评价。对重点评价结果以情况通报的方式对相关单位进行反馈,要求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意识,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为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提供了有效的监督保障。
3、积极探索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有效实现形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先试点再全面推进的原则,婺城区在去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对发展建设类项目及30万元以上专项公用类经费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将绩效目标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要求编制清晰、量化、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对无绩效目标的或绩效目标审核不通过的不安排财政资金,实现与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相结合。通过绩效评价,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4年全区绩效目标管理申报项目253个,共计131821万元。
二、下一步绩效管理工作的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各部门的绩效管理理念。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典型绩效评价案例宣传,引导各单位树立绩效管理理念,更加关注财政支出资金的产出和结果,切实提高各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2、规范绩效目标管理的实施办法,促进全过程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的制度和办法,规范各单位预算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对达到一定额度的项目引入专家论证制度和试行资金竞争性分配,以提高公信度和科学性,从源头上确保项目绩效。同时,加强绩效目标的跟踪监控,通过对绩效目标的设定和落实,促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建立。
3、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综合应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行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制度,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预算资金安排的依据,对资金使用效益较好的项目,在编制预算时优先安排,对资金使用效益不好的项目,减少或停止其财政资金的安排;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反馈给项目单位,对反馈情况进行跟踪,强化预算单位内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适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在全社会形成重绩效、用绩效、问绩效的共同监督和参与机制。
(作者系婺城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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