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家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进家庭道德和“平安家庭”建设。区妇联、区文明办将对“最美女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进行表彰。现将经过推荐、初审、核审后的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2月26日至3月2日,时间5天。在此期间,凡对公示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婺城区妇联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579—82300916
电子邮箱:1979831344@qq.com
通讯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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