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12〕90号)、《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3〕607号)和《关于淳安县等31县(市、区)山区经济发展五年规划(2013-2017)的批复》(浙农办〔2014〕53号)等文件要求,经项目所在单位申报,区山区经济领导小组审核,拟将罗店镇“茶花争妍”乡村休闲旅游风景线建设等9个项目列入婺城区2015年度山区经济发展实施项目,现将拟实施的婺城区2015年度山区经济发展实施项目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内容:
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婺城区2015年度山区经济发展实施项目表》
二、公示期限:2015年4月30日至5 月4日
三、联系电话:82307365 联系人:徐刚
特此公告。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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