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婺城区政协召开专题政治协商会议,围绕《中共婺城区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开展协商议政。与会委员们踊跃发言,现将相关内容整理刊发,以飨读者。
沈春燕委员:加大基层女干部培养使用力度
目前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对培养使用女党员、女干部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如女党员发展难,基层党组织中的女党员比例大多在10%以下,在一些急难险重工作中选拔任用女干部比例也相对较少,建议加大女党员、女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为女党员、女干部成长成才营造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氛围。一是在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更加注重女党员、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在村两委换届中实行专职专选的同时,强调至少配备一名以上女委员,而不是仅限一名。二是在重要工作和关键岗位上,多一些女干部的岗位设置和配备比例,加大女干部选拔使用力度。三是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中,对女党员、女干部多一点政治上的关心、工作上的激励和精神上的关怀,激发女党员、女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
曹斌副主席:切实解决基层组织“三不”问题
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最薄弱环节在农村(社区),其中在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同心、不在岗、不作为”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有针对性地切实加以解决。一要坚持因村制宜,按照行政村的区域面积和人口规模的大小,结合村务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并原则限定村两委干部的职数,力求“少而精干”,以减少人多问题多矛盾多的现象。二要坚持法治民主,依法规范村两委日常事务的运作,健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等机制制度,规定村干部在村在岗的时间和要求,确保村干部把大部分精力放在村务工作上。三要坚持公正公平,尤其在村干部的工资待遇上,既要落实好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的基本报酬,也要适当考虑和解决其他村干部的误工报酬、补助补贴等,同时加大村干部培养力度,建立科学培养机制,加强组织教育培训,建议村干部报考公务员时给予政策倾斜,进一步激励鼓励村干部积极干事,促进村干部成长发展。
张琳鑫副主席:创新发展“基层党建+”工作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期、新形势、新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要积极创新以“党建+”为模式的新载体、新方法,引领推动农村经济、生态、治理、文化等各项工作发展。如“党建+经济”,探索创建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结合的运行机制,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使党的工作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党建+生态”,把党建工作有机地渗透到生态环保工作中去,发挥党建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资源保护中的积极推进作用。“党建+治理”,将党建工作与社会治理统筹齐抓、协调共进,以党建工作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党建+文化”,用党建工作引领文化进步,促进文化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用文化建设激发党建活力,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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