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金华市婺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应岚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君花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吴松玲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简易案件审判庭庭长;
涂子洪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婺北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良军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婺北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莺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白龙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钱建平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汤溪人民法庭副庭长;
叶丽敏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胡曼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文胜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邵秋玲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金燕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爱军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方明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胡胜克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黄碧青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简易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跃进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建军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婺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周旭萍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应岚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君花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吴松玲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涂子洪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良军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于建华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柏青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楼小平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