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名片】戴毅 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真情故事】去年,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推行综合执法。《公务员法》中也规定了公务员有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的义务,不得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身为婺城区多届政协委员,戴毅多年来都在与法律打交道,他发现,我国现阶段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能够逐步学习运用法律思维来处理问题、进行行政决策,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执法机关的执法形象、权威和效能,有的更是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损害了党和人民政府的形象。
他认为,要进一步提高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有效防范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保障依法行政,不滥用职权,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加强行政执法、行政确权、行政认定人员法律知识、法律素质、法律意识教育,加强队伍建设。
二、完善行政程序。行政机关应进一步规范行政认定、行政确权程序,严格遵守立案、调查、告知、听证、时限、送达等法定程序要求,减少程序违法。
三、政府部门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部门主要职责,部门职责细化具体责任事项、相关部门有职责边界的管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公共服务事项等。
四、认真实行行政执法、行政认定、行政确权依据和程序公示制度。
【履职感言】行政人员应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提高自身法律素质,规范行政程序,加强依法办事能力,严谨做人、谨慎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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