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11点31分,婺城消防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位于解放东路403号房子着火,接警后,婺城大队立即出动站前中队4车18人赶赴现场处置。
11时39分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发现烟很大但是未见明火,随即中队在现场拉起来警戒线,确保群众疏散到安全地带。由于着火层楼下为服装店,店内有一万多件衣服,烟已经蔓延下来,人根本进不去,火势一旦蔓延,后果不堪设想,情况十分危机。指挥员立即下令出两支水枪在外面出水,防止火势蔓延,攻坚组进入起火区域寻找着火点,12时00分,火势得到控制,12时05分,火灾完全被扑灭。在确定无复燃危险后,中队战士才收拾器材归队执勤。
据了解,起火建筑为框架店面,高8米,中间木板隔成两层,楼上为居民楼,起火物质为电线、棉织品、起火面积为10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约100平米,幸运的是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来源:浙江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婺城区大队
作者:郑敏郑亚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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