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婺城公安分局,对因过失引发火灾的责任人闫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于当日移交拘留所执行。
事件回顾:11月16日14时许,婺城大队接到报警,称位于人民东路288号三楼某摄影店厨房着火。大队消防官兵迅速到场,及时扑灭火灾。事后,大队防火监督人员立即对火灾起因展开调查。经查,起火原因是房主用燃气灶煎饼,煎饼后忘记关火离开,导致厨房起火引起火灾。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发生在互联网大会期间,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经调查询问,闫某本人对火灾原因认定毫无异议。
消防部门提醒:大部分厨房火灾都是在使用明火后人离开所致,必须做到人离火熄、断电、断气。使用合格的电线电器及厨具,正确使用液化气。如果发现燃气燃油管道或煤气罐输气管道泄漏,首先及时用湿的布料盖住阀门进行关闭,并且迅速打开门窗通风,千万不要使用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要到室外拨打119报警,防止爆炸。定期对厨房内的燃气燃油管道、管线接头、阀门进行检查,防止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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