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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贪图一时便利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2016-12-28 08:58:42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李王增 郑韵

  婺城区白龙桥镇一男子偷开他人汽车受到处罚。

  12月21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白龙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停在超市门口的面包车不见了。民警郑俊翔接到报警后立刻赶到了现场,报警人吴师傅说,他是从秋滨来白龙桥某超市送货的,开的是一辆银灰色的柳州五菱,就停在超市门口,因为下雨天,自己就急急忙忙进了超市,没想到在超市清点完货,出来准备开车时,发现车子居然“蒸发”了,吴师傅赶紧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在了解大致的案情后,民警马上展开了调查,先查看了附近的几个监控点,发现面包车往金华方向开了一段路之后,又调头往兰溪方向去了,好在车上装有GPS定位系统,民警根据定位显示的地点一路追了过去,后来发现车子在兰溪凯旋路某幼儿园附近停了下来。民警赶到定位显示的地点后发现面包车就停在路边车位上,但是不见“司机”,民警蹲守在附近,到中午11点30分左右,违法人终于出现了,趁他打开车门的时机,民警上前将其控制并带回了派出所。

  经询问,嫌疑人也姓吴,吴某交代了开走面包车的事情经过,他说当天早上他骑摩托车到白龙桥镇办事,因为雨很大,他就将摩托车停在超市门口躲雨,然后看到一人开着一辆面包车到超市送货,那个驾驶员进去很久了都没出来,而且车钥匙也没带走,心想这么大雨骑个摩托车去兰溪办事太不方便了,不如借门口这辆车用用,等办完事情,再将车开回来便是。随后,他坐进驾驶室把吴师傅的面包车开走了。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偷开他人机动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鉴于吴某本人意识到错误,且当面取得了车主吴师傅的谅解,婺城警方对其处以罚款800元以示警戒。面包车驾驶员吴师傅对民警破案神速表示了感谢。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车主,在离开车之前,检查好门窗是否已关好;离开时,最好拔掉车钥匙,千万不要因为一时便利,而丢失掉贵重物品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责任编辑: 方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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