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中午12时10分左右,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投诉称,在市区回溪街和解放西路交叉口有人驾驶电瓶车到西南侧的绿化草坪中间,对城市绿化环境造成了破坏。
接到消息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派出人员前往现场展开调查和处置工作。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草坪被车轮压出明显痕迹,但事件当事人已经离开现场。于是,执法人员会同公安部门找到了车主。
得知当事人张某家住赤松镇后,执法人员迅速前往赤松找到当事人,将其带回执法局进行调查询问。随后,执法人员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对张某进行立案查处,并以“破坏城市绿地”中的“损坏草坪”条例,对其处以1000元的顶格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事件发生后,张某表示,他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不文明行为,并不会进行处罚,没想到其实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他坦言,以后一定不会再做这样的事情。
针对此次事件,记者在事发现场采访了有关市民。张阿姨家住回溪公园附近,平时天气好,她就会带着自家孙子到周边散散步。对于有人骑车压踏草坪一事,她颇有感触地说:“自从回溪街两侧进行景观美化后,很多人都喜欢来这里游玩,这样的事情平时其实常常能看到,很多人都把它当作小事,并不多注意。但我认为,如果每个人都不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那么文明城市建设就会难上加难。”
同样有此感受的还有市民周先生,他表示:“我觉得每个市民都要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的创建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用自己的善举去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这样一来,我们文明城市创建这支队伍就会越来越强大,我们的城市也会因此变得更加美丽和健康。”
文明城市创建就是要从一点一滴做起,为了营造创建的氛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邀请老年城管志愿服务队和街道社区等共同开展志愿服务,在市区范围内发放违法停车温馨告知书、进社区开展文明劝导活动等,打响文明城区创建品牌。除了不文明行为,占道经营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高发问题,由于市区范围内的各条道路人流车流众多,这种现象总是屡禁不止、难以根治。为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对去年取缔的曙光路、对山路等马路市场设立高峰岗,严防反弹;每晚在市区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巡逻,对占道经营、夜市摆摊现象进行严肃查处。按照网格化管理,该局逐条路段推进整治工作,从地面到立面、从占道经营到广告店招,扎扎实实规范市容秩序。对重点区域,如双龙北街龙虾摊、帝壹城区域(晚8点至12点蹲守),兰溪门早市(早4点至7点蹲守),商业街、站前广场(每日巡查到位)等等,点、线、面结合,拉网式、地毯式维护到位。
有关部门在此向广大市民呼吁,“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文明城市创建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一起爱护我们居住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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