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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首饰被盗 竟是男友所为

2017-07-21 09:22:31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朱慧敏 通讯员 严桂萍
  网友“燕儿”讲述:我有个女性朋友,她一直跟她男朋友同居,前几个月收拾房间的时候,发现之前放在房内的金器不见了,还以为是遭了小偷,结果报警了才发现居然是她男朋友干的,这不前几天听说她男朋友被判刑了。   记者核实:今年4月6日,金华一女子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首饰丢失,经公安机关调查,竟是其男友谢某所为。原来谢某、刘某系同居男女朋友关系,但平常都是各自管各自的钱财,在经济上互相不干涉。   后来由于赌博,谢某欠下了一笔赌债,债主催债催得紧,可是谢某一时又拿不出这么多钱,便想着向女友刘某借钱应急,不曾想却遭到了刘某的拒绝。借不到钱的谢某十分着急,便生出了一些歪心思。2017年3月23日,谢某趁着刘某独自外出,强行打开了刘某放在卧室衣柜上的一只旅行箱,寻找箱子里的钱物,最后在箱子的夹层内发现了一包黄金首饰。拿到黄金首饰的谢某没有一刻犹豫,赶紧离开了住处。   之后,谢某来到了金华市阳光路上的某家金店,将其偷来的黄金首饰以人民币23000元的价格质押在了店内。一拿到钱,谢某首先把他欠下的赌债还清,剩下来的那部分钱,最后也被他一个人挥霍光了。   对此事,刘某刚开始一无所知。直至报案那天,刘某才发现自己的黄金首饰被偷走了,被告人谢某在当日就被警方传唤归案。之后经过金华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谢某盗窃的那包黄金首饰价值人民币33060元,数额相对较大。   在法庭审理阶段,谢某的认罪态度良好,对自己的罪行如实供述,当庭认罪。同时,他也说自己这次是初犯,之前从未有过其他违法犯罪的行为,恳请法院从轻处理。谢某的女友刘某也在法庭上出具了谅解书,表示对他的行为的谅解,放弃了自己财物退赔的请求。根据这些情况,法院依法对谢某予以从轻处罚。   近日,婺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六千元。   (记者 朱慧敏 、 通讯员 严桂萍)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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