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要闻

司法重整让烂尾楼成了“香饽饽”

  ——全市首例房产重整案件圆满结案

2017-11-13 09:03:04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朱慧敏 通讯员 应岚

  近日,位于婺城区白龙桥镇白沙溪畔的“白沙春晓”房产项目二期371套房屋开始交房。小区内新楼耸立,鸟语花香,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一期的楼房里已有许多业主入住,二期交房现场则是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至此“白沙春晓”项目完美收官,龙湾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以较短的时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龙湾置业公司开发的“白沙春晓”房产项目,占地75.9亩,总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2012年10月份开工建设,原计划一期交房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二期交房时间为2016年3月份。但由于开发商金华市龙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湾公司”)资金链断裂,项目几度陷入困境。2016年4月20日,婺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龙湾公司破产重整案,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龙湾公司出现风险后,婺城区法院积极参与政府帮扶工作,成立了龙湾公司帮扶工作指导小组,院长亲任组长。院长亲自率领破产审理小组参加府院联席会议,提出由债权人投资的构想及法律意见。龙湾公司重整最终在婺城法院破产审理小组成员的多次指导下,各债权人及债务人在预重整阶段就达成重组框架协议。第一次债权人大会上即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白沙春晓项目也成为金华市本级进入司法重整后,第一个快速复工的房地产项目。

  在重整程序中,要实现复工一般需要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后,投资者才会拨付资金。为了稳定各购房户和债权人,尽早完成后续建设,破产合议庭成员数次前往投资人处详细解释相关情况,明确依法维护投资人权利,消除投资人顾虑;督促施工方尽快拿出复工方案,与投资方对接,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复工;要求管理人在受理债权申报过程中同时征求债权人是否同意提前复工的意见,最终在首笔投资款到账次日就实现“白沙春晓”项目的正式复工。

  龙湾公司重整案在法院受理后一年半时间内完成“白沙春晓”楼盘的全面交付,这离不开婺城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对接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全力配合重整工作,高效解决了多个久拖未决的困难,有力支持和推进了重整工作。婺城法院还在龙湾公司破产管理人指定后,在债权申报、重整计划草案的拟定、第一次债权人大会的准备等各方面向其提出详细的工作要求。第一次债权人大会中就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通过率高达95%以上,其中有四个表决组为全票通过,快速推进了整个重整进程。

  重整计划能否得以全面实施,直接关系到“白沙春晓”项目建设和龙湾公司重整案的成败。因此,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及时引入专业的第三方执行,包括:债务人管理团队、建筑施工团队、房产营销团队、前期物业管理团队等,厘清职责范围,管理人主要负责法律风险评估、重整计划的监督及各团队之间的工作协调与配合。如,为尽早将“白沙春晓”楼盘剩余房产进行销售,实现资金回笼,由管理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优秀的营销团队。2016年10月,房产营销团队入驻营销中心,制定了详细的销售计划,抓住销售行情,原计划一年半完成的销售任务在一年时间内已基本完成,而且销售额远超出原先估测,“烂尾楼”成了“香饽饽”。

  “多亏了政府和法院的帮助,才能够让我们顺利交房,维护了我们老百姓的利益。”“白沙春晓”二期的业主啧啧称赞道。龙湾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的审理,不仅帮助实现了普通购房户解决了安居梦,保障了金融债权和普通债权人的利益,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也为其他存在困境的房开企业帮扶、重整工作积累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记者朱慧敏、通讯员应岚)

责任编辑:郑剑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浙江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