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婺城区人力社保局了解到,2017年度金华市区稳岗补贴目前已开始接受申请。符合条件企业应于9月28日前按要求向属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稳岗补贴每年申报一次,逾期未申请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办。
据悉,本次申请稳岗补贴的各类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2017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金华市区2017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2.48%。
2、稳岗补贴额度为该企业及其职工2017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3、企业同时符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282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可选择享受其中一项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稳岗补贴申报流程如下:
1、企业申报。
登录浙江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220.191.230.202:8080/lemis/)网上自助申请。申请完收到短信通知后再带上相应材料到各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最多跑一次!也可以选择邮寄办理,零次跑!
2、各就业服务机构于10月18日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市就业局负责审核确定拟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并在金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网站上公示(http://www.jhlss.gov.cn/jhjyj/),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市财政局复核,复核后30日内将补贴资金拨入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其中,2017年度企业裁员率的计算方法为,企业裁员人数为2016年12月参保人数减2017年12月参保人数,裁员率为裁员人数(不含自然减员)除以企业2017年平均参保人数(平均参保人数计算方法为1—12月逐月的缴费人数相加,再除以12)。“自然减员”指退休、死亡、入伍、升学等。
依据失业保险参保情况计算的裁员率和依据工伤保险参保情况计算的裁员率进行比对,按照比例就高取数原则,确定当年度企业裁员率。(注:企业工伤保险应全员参保)
举个例子,A企业2016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100人,工伤保险参保100人。2017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98人,工伤保险参保99人。2017年12个月失业、工伤平均参保各为98人。计算如下:失业数据计算裁员率:(2016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100-2017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98)除以2017年12个月失业平均参保98=2.04%。工伤数据计算裁员率:(2016年12月工伤保险参保100-2017年12月工伤保险参保99)除以2017年12个月工伤平均参保98=1.02%。根据就高取数原则,2.04%<2.48%(金华市区2017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A企业符合申请条件。
区人力社保局提醒,企业在申报稳岗补贴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按要求提供客观、真实、有效的资料,如有退休、死亡、入伍、升学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企业有任何瞒报、虚报、造假、欺诈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补贴款项,并在政策有效期内取消该企业稳岗补贴的申报资格。稳岗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后,企业要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补贴,并将附件3《企业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表》(登录http://www.jhlss.gov.cn/jhjyj/—网上办事—资料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报送到相应或就近的就业服务机构。
此外,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按要求在稳岗补贴实名制系统(http://wgbt.mohrss.gov.cn)中上报数据,纳入用工监测范围,确保稳岗补贴政策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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