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要闻

  金华电动车集中整治启动

全市推出“三个一律”严管措施

2018-11-20 09:10:02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郦莎 钱玉蓉
  本报讯(记者 郦莎 、通讯员 钱玉蓉)日前,金华市电动车集中整治暨“警保联动”启动仪式在市区举行,同步推出“三个一律”严管措施,规范电动车出行秩序,提高交通事故“快撤快处”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获得感注入新动能。   启动仪式上,交警部门宣布了《全市电动车集中整治“三个一律”措施》。据介绍,《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而“三个一律”措施可以算是金华的“新国标”电动车过渡期落地政策,具体内容为:   一是一律实行登记。   在金华市范围内使用的未经防盗备案登记的“超标”二轮电动车,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到金华市辖区各公安派出所办理防盗备案登记。对于符合现行“国标”的在用二轮电动车,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到当地交警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明年1月1日起,交警将对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   二是一律佩戴安全头盔。   明年1月1日起,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教育、处罚工作。首次予以警告,并抄写相关交通法规或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视频;再次查获的,一律予以罚款;第三次查获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按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罚。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予以罚款并行政拘留。   三是一律不得违法载人。   自即日起,对驾驶二轮、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首次一律予以罚款,再次查获或首次驾乘3人以上,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无证驾驶人员一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对于老年代步车上道路行驶的,坚决予以查扣。   活动现场,中国人保在前期试行的基础上,正式联合启动“警保联动快处小分队”。据了解,“警保联动”启动后,公安、保险将密切合作,协同作战,深化电动车管理、服务的各项措施,开展“送头盔”温暖活动。保险公司将组织理赔力量,加大在重要路段的巡逻力度,采取“见事故、见故障,立即停车勘查”模式,第一时间提供优质、便捷的理赔服务,对小额事故进行现场理赔,减少等待时间,全力助推交通拥堵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   启动仪式上,外卖快递员代表还作了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承诺。相关部门负责人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章守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对生命负责、向文明献礼。
责任编辑:郑剑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 有效期:2022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5日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举报电话:0579-8222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