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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类群体可申请每月最多可补1152元

金华市区派发住房保障“大红包”

2018-11-23 09:00:09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郦莎 通讯员楼盼

  本报讯(记者郦莎、通讯员楼盼)近年来,金华市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受益群众不断增多。为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今年市建设部门根据《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结合市区实际修订了《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记者注意到,《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较为宽松,经过计算,月收入低于4221元,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市区无房户都可以享受补助政策,市区住房保障范围将明显扩大。

  三类群体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具有市区城镇居民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50653元。

  2、具有市区城镇居民户籍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群体,在市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连续不间断缴费;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即40522元;从事公益类特定工种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放宽至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含),即45587元。

  3、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应取得市区居住证且实际居住;在市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满3周年;在市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人均可支配收入(含在金华市区工作的配偶)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即40522元;从事公益类特殊工种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含),即45587元。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表示,市区大型企业如有需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提供上门办理服务。

  除了上述“个性条件”外,三类群体还有几款“共性标准”。凡是超标,则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一是申请人拥有一辆12万元(含)以上汽车或两辆(含)以上汽车的;

  二是申请对象在各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中认缴出资额超30万元(含)的;

  三是申请对象公积金人均月缴纳额(含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缴存部分)超900元(含)的。请注意,是人均缴纳额,换言之,三口之家月缴纳额在2700元以下就符合条件。

  住房困难户每月最多获1152元补贴

  目前,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市场租金和租赁补贴分离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实行定期调整,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租赁补贴以核定的保障面积乘以对应的补贴标准确定。保障面积标准为:1人保障40平方米,2人保障50平方米,3人保障60平方米,4人及以上保障80平方米。

  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标准为:

  一类保障家庭标准,按保障面积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为12元/平方米;

  二类保障家庭标准,按保障面积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为9元/平方米;

  三类保障家庭标准,按保障面积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为5元/平方米。

  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按二类保障家庭标准执行。同时,保障对象自行租赁市场房源或其他住房的,享受租赁补贴按上述标准上浮20%。也就是说,符合一类保障家庭标准的四口之家,如果租用公共租赁房,每月补贴960元。若自行租房,每月可获得80×12×1.2=1152元租赁补贴。

  金华拟建立住房保障失信黑名单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市公共租赁房绝大部分已供住房困难户居住,由于房源不足,难以再提供实物配租,主要以货币补贴为主。然而,从近年来公共租赁房的运行情况来看,住户违规现象频频发生。其中,拒不缴纳租金占大头,转租、转让和空置6个月以上等问题也偶有发生。

  针对这些问题,市建设部门拟出台《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一旦纳入失信黑名单,相关惩罚将迅速跟进。比如5年内不得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取消其财政补贴资格,不予以考虑享受政府补贴扶持(拨付财政性补贴资金)等国家政策;通报民政、公安、市场监管、通信等相关管理部门、并报送至“金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全社会公开披露;列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对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等等。

  目前,《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广大市民若有什么好意见和建议,可拨打电话82391631反映。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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