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下称“新国标”)正式实施,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道路上行驶。也就是说,从4月15日起,未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不能再上路了。
在新国标实施首日,金华交警开启了首轮电动车整治活动。上午9点,交警直属三大队江北中队副中队长刘如辉带队在市区通济桥南往北方向进行查处,此时,早高峰流量已经开始回落,大部分驾驶人都按规定佩戴了头盔,而绝多数的电动车也都悬挂着电动车备案号牌。
据了解,全市在4月14日前已备案登记的电动车超过200万辆。但还有少部分电动车依然在路上“裸奔”。
9点50分左右,刘如辉拦下了一辆电动车,驾驶人是一名40岁左右的大姐,她戴了头盔,但并未悬挂电动车备案号牌。“我今年才来金华打工,不知道电动车也要上牌。”这名大姐姓冉,是重庆人,面对交警的查处,她如此解释。
“关于电动车上牌的宣传,我们去年开始一直持续到今年,你看路边上也有相关的宣传海报,还有路上的电子屏都在提醒。”刘如辉对冉大姐说道。随后,刘如辉开具了口头警告告知书给冉大姐,除此之外,冉大姐还签写了一份承诺书。
当天,该整治点共查获违法电动车12辆,除冉大姐外,另外11位市民都表示自己知道上牌的事,但抱着侥幸心理并未及时去办理。
刘如辉介绍说,交警部门对于首次查获的未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对驾驶人开具口头警告通知书,并录入违法系统,同时现场签署承诺书,要求驾驶人承诺不得再驾驶未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如果再上路行驶,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对驾驶人进行处罚,最高可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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