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华某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来到婺城公安分局城中派出所,对办案民警表示感谢和认可,并送上两面锦旗。
事情要从5月28日说起。当天,城中派出所接到某公司工作人员报案,报案人称在公司查账时发现公司停车场收费人员非法侵占财务。
据了解,该公司停车场收费人员夏某,龙游人,负责停车场的收费工作。嫌疑人夏某交代,他从2015年开始就在停车场上班,担任收费员一职,平时负责收费工作,收费方式有现金、微信扫码、支付宝扫码,其中现金是直接收取的,收款用的微信与支付宝的二维码是他自己的,别人扫码付的停车费都转入了他自己的个人账户里。而其上交给公司的都是按票据开出去的,因为很多人停车都不需要票据,所以他实际收费金额远大于开出去的票据金额。嫌疑人每个月上交公司10000元左右,剩下的全被其私下占有。嫌疑人利用公司监管不严的漏洞,发现通过这样做可以少上交钱,多拿钱,因此尝到了甜头。
5月30日,夏某被婺城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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