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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三服务”让法律援助更便利

2019-06-19 08:59:40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张苑 通讯员 朱和建

  日前,丁某某给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送了锦旗,表示感谢,并为新出台的“容缺受理”机制点赞。此前,在法律援助之下,他顺利拿到了由某保安公司支付的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5000元。

  据悉,2013年底,丁某某来到金华某小区从事保安工作。公司实行3人轮转制度,根据公司安排每人每天工作12小时,休息24小时,节假日无休。丁某某在公司工作近5年,公司从未支付加班工资。为此,丁某某多次找公司协商,公司均拒绝支付。丁某某与公司协商未果后,于2018年12月底向公司提出辞职。

  今年1月14日,丁某某在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未果的情况下,来到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接待人员审查后认为,该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申请人对其加班的事实所提供的证据尚有所欠缺。为了让申请人尽量少跑路,援助中心决定启动“容缺受理”机制,将案件先予受理,并及时指派承办律师,然后由承办律师指导收集相关证据。最终,双方以仲裁庭前调解的方式达成和解,签订协议。

  在“三服务”号召之下,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本着“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降槛扩面,把“最多跑一次”的惠民、便民举措真正落到实处,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容缺受理”机制就是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践行“三服务”的一项举措。

  据了解,“容缺受理”机制即是在申请人提供了主要材料,仅缺少一些次要材料的情况下,中心先予受理立案并指派律师办理,申请人补充所欠缺的次要材料后直接交给承办律师,而不需再往援助中心跑。

  除此之外,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还建立了“一次性告知”制度,开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广“法律援助申请代办制”,并取消了“经济困难证明”。

  “一次性告知”制度即是在申请人不知道申请法律援助需提供哪些材料的情况下,窗口工作人员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目录,减少申请人跑动次数。

  “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即是对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农民工讨薪案件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不需要签署经济困难承诺书,简化了手续,方便了群众。

  法律援助申请代办制即是由司法所援助工作站负责当地援助申请的初审。并开通了网上办理渠道,各援助工作站初审后认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可以通过省厅的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将材料报送援助中心审批,确保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为配合“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取消了要求申请人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这一事项,改为承诺制,由申请人自觉申报财产状况并签署经济困难符合援助条件的承诺书。

  此外,自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还开展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活动期间安排两名援助律师和劳动仲裁部门联合开展了一次针对劳动者维权的法律咨询活动。咨询现场受理了2起涉及到多名员工与企业间的经济补偿纠纷,援助律师及时为员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在律师的积极努力下,员工与用人单位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到今年3月份止,援助中心共指派办理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48件,为农民工追回欠款61.3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方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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