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婺城分局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7月起,以下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划转将由原按年预划调整为按月划入。
调整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在职及退休人员;企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按一档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企事业退休医疗保险托管人员。以上人员以往在每年7月1日按年预划(当年7月至次年6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从2019年7月起,个人账户资金按月划入。
其中,一档在职人员的划入方式为:单位在职人员、参保一档个人每月个人账户资金在该月足额缴费到账后划入,未足额缴费的,暂停划入该月的个人账户资金,待足额补缴到账后,再按规定划入。一档退休人员的划入方式为:每月个人账户资金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规定比例,随发放该月基本养老金同步划入。例如,市区企业退休人员陈女士,2018年7月1日预划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的医保个人账户金额为1872元,2019年7月起,陈女士的医保个人账户将按月划入,划入金额为15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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