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琪、通讯员陈雨婕)近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乾西中队接到群众反映,称长湖路上陈社区垃圾房前有人随意倾倒工业垃圾。乾西中队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现一辆面包车车主在此倾倒工业垃圾,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告知车主随意倾倒工业垃圾的危害性。
执法队员还发现,该面包车为无牌照上路,疑似报废车辆。随即联系交管部门核实车辆信息。经交管部门核实,确定该车辆为报废车。目前,此事已移交交管部门处理。
随后,乾西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又查处了一起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当事人徐某表示,自己知道垃圾不能随意倾倒,但是为了贪图方便,就存在侥幸心理。为让徐某认识到随意倾倒垃圾的违法事实,乾西中队执法队员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对当事人徐某处以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徐某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今后不再随意倾倒生活垃圾。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随意倾倒垃圾易发多发区域的巡查监管,努力维护整洁、有序、绿色的城市环境。”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乾西中队相关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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