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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三方协作”护航水域生态环境

2019-12-20 08:57:33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马晓芬

  本报讯(记者马晓芬)12月17日下午,婺城区农业农村局、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组织部分实施非法捕捞行为的当事人,共同开展了第一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将20余万尾鲢鱼、鲤鱼鱼苗流放到白沙溪江域,有效促进当地渔业资源恢复,维护了水域生态环境。

  据了解,此次活动与往期不同,购鱼苗所用款均来源于今年全区非法捕捞当事人渔业资源损害赔偿金。其中就有非法捕捞当事人黎某某与刘某某的损害赔偿金。望着白花花的鱼苗游入水中,他们心生感慨地说,此次活动促成了他们从破坏生态者到生态修复者的转变,以后再也不会为了图一时之小利铤而走险作出违法行为了。

  自婺城区设立禁渔区和禁渔期以来,渔业非法捕捞行为时有发生,影响了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可持续发展。为破解难题,今年10月,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建立渔业资源损害赔偿“三方协作”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范围、启动程序、损害赔偿原则及标准、赔偿金的使用和监督等。在打击渔业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逐步形成了刑事追究与修复环境相结合、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相联动、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相衔接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辖区水域环境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共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1件27人。针对此类侵害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在“三方协作”机制的推动下,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司法+督促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将生态修复责任纳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多元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的建立。

  “‘三方协作’机制实现了行政处罚到刑事处罚的升级。鉴于此,今年全区非法捕捞行为同比下降50%,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区农业农村局渔政管理站站长陈亮说。同时,呼吁广大群众不要使用违禁渔具和方式捕捞,进一步增强生态保护和守法意识,夯实婺城生态底色。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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