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琪、通讯员付颖婷)“爱狗就把它牵在手心里。”近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北中队开出多张罚单,对外出遛狗不牵绳的行为进行了处罚,督促市民文明养犬。
日前,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丰亭西路有一只宠物犬未戴束犬链在外走动。执法人员当场联系到犬只主人郭某,对其遛狗未牵绳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并到城北中队接受处罚。但郭某认为自己家的狗是小型犬,而且就在自家门口附近走动,不会伤害人。面对郭某的质疑和辩解,执法人员耐心告知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犬类管理的注意事项,劝导郭某文明养犬。最终,郭某接受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表示作为狗的主人,以后会注意对犬只的管理,尽量不影响周围人的正常生活。
此外,城北中队还开展了多次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巡查辖区内的凤凰山公园、曙光路、人民西路等地点,对未按规定溜犬进行处罚和教育,本月累计立案处罚4起,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30余起,捕捉流浪犬5只。
养犬看似小事,却能折射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整治执法、巡查督查等环节再发力,不断提升犬类管理巡查监管的精准化水平,让文明养犬成为市民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同时希望每一位养犬人都能牵好“文明绳”,用实际行动传播文明养犬新风尚,共同维护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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