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慧敏)近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共表彰了198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其中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向华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是金华唯一获得此荣誉的法官。
郑向华,1973年10月出生,现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立案庭庭长,一级法官。据统计,郑向华平均每年开展诉前调解的案件数量超400件,共制作诉讼保全类裁定书2000多份,办案数量一直排在婺城法院前列。他不仅办理的案件数量多,而且办理案件的满意率极高。为了避免案件留下“后遗症”,他经常会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回访,查看案件的审判结果是否已经落实,询问当事人是否有新的诉求,从而确保纠纷圆满解决。
“以法为尺,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清清楚楚。”是郑向华办案的准则。郑向华说,法官不能觉得当事人难缠就逃避责任敷衍了事,让这些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官的职责所在。此外,由郑向华负责的无纸化办案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市率先建立的诉讼信息采集中心助推婺城法院开启了智能办案新篇章。
荣誉属于过去。在不断提升自我业务水平的同时,如今,郑向华还将更多的关注点放在了通过诉源治理切实打造矛盾纠纷终点站,努力让每个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获得司法幸福感。“目前,我们已经派驻了专门的法官团队到婺城区矛调中心,接下去我们也还将继续不断探索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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