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琪、通讯员饶旸、石小杰)春季是秸秆焚烧事件的高发季节,部分群众以焚烧秸秆的方式获取有机肥料,但这严重污染空气,造成安全隐患。连日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中队专门组织队员在辖区各个易发多发地点进行巡查,在源头上制止秸秆焚烧行为。
近日,白龙桥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330国道与紫金南街交叉路段时,发现有一农户正在露天焚烧垃圾,燃烧物主要是秸秆、荒草菜叶及枯枝落叶等,产生大量浓烟。执法队员当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到附近居民家中采集水源,十多分钟后将明火扑灭。
当事人方某为附近居民,焚烧秸秆主要是为了用做肥料。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队员对方某进行了宣传教育,并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雅畈镇地处城乡结合部,近期,雅畈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野外焚烧数量明显增多,为遏制不良现象,该中队开展了春季秸秆焚烧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过程中,执法队员在向居民群众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隐患的基础上,对巡逻中发现的焚烧秸秆行为,及时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处罚。通过“宣传+执法”,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让群众养成自觉遵法、守法和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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