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静姝\实习生童欣婕)为避免已婚夫妇冲动离婚、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中将“离婚冷静期”纳入登记离婚程序。今年,随着《民法典》生效,“离婚冷静期”也正式实施。
“今年1月以来,通过网上预约选择婺城区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的当事人共计567对,经过‘30天冷静期和30天发证期’后,放弃申请和办理的共计446对,约79%的夫妻在申请后暂缓登记离婚。”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民法典》规定“自离婚冷静期满30日后的第二个30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部分夫妻经历离婚冷静期后,达成了和解。
“新政策实施后,离婚登记程序调整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5个步骤,当事人需要在申请期和登记期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业务。在冷静期,任何一方如反悔,可申请撤回。冷静期满后30天内,双方仍要离婚的,需再次携带相关材料及回执单到登记处领取离婚证;未亲自到场、只有一方到场或逾期领取的,都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婺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童文焰告诉记者。
据了解,为促进婺城区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发展,区民政局针对有调解需求的夫妻在婚姻登记处增设了人性化的心理辅导介入平台,对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进行弹性调解。自去年9月起,婺城区民政局就创新“公益创投+婚姻调解”模式,设立了“用心聆听、为爱护航”婚姻调解服务项目,引进婺城区心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专业社工队伍,入驻婺城区婚姻登记处,在法定工作日由持证心理咨询师及社会工作师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专业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并对前来申请离婚的夫妻进行心理疏导与调解。“有近四成的夫妻经过调解后暂缓登记离婚。”童文焰说道。
“现代人生活节奏快、压力大,一些日常琐事容易引发夫妻间的口角,可能会因此产生离婚的念头,只要经过疏导和劝慰,这些婚姻完全是可以挽回的。设置离婚冷静期,目的应该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为一时的赌气而离婚。”一位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夫妻生活上难免会产生矛盾,加强沟通也是经营好婚姻的必修课。
针对一些市民担心因家暴、重婚、赌博等原因而申请离婚,30天冷静期是否会对当事人造成更多伤害等问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离婚冷静期”并不是限制离婚自由,其规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存在家暴等情形的双方矛盾较大的婚姻,当事人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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