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琪、通讯员饶旸)近期,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龙桥中队执法队员在工作巡查时发现,辖区内的电动三轮车车身四周都贴有开锁、换锁电话号码以及医疗、销售类小广告。这些电动三轮车就像“行走的广告牌”,载着乘客穿行在大街小巷,大煞风景。
为进一步净化城市环境,维护良好的文明城市形象,白龙桥中队立即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电动三轮车违法张贴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该中队全员上阵,全天候、全方位对违法张贴广告的电动三轮车进行排查整治,向违法张贴广告的电动三轮车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将乱张贴的广告进行清除。
近日,白龙桥中队在进行第二轮排查整治时,发现部分车主仍存在侥幸心理,未将广告进行清理。对此,执法队员将屡劝不听且在限改日期内未进行整改的电动三轮车统一进行立案处罚,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1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现金200元的处罚。
截至目前,该中队已向乱张贴广告的电动三轮车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20余份,对未整改车辆进行立案查处5起,罚款共计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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