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琪、通讯员饶旸)为进一步落实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群众身边的污染顽疾,连日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龙桥中队开展了砂石料厂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整治主要对场内的砂石堆放覆盖情况、排污管道设置、生产过程中防尘防噪措施等进行了深入全面的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队员向砂石企业负责人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向企业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其立即整改,要求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近日,执法队员巡查至白龙桥镇山回铺村坤余砖厂东南侧场地的砂石堆放点时,发现该企业堆放的砂石材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执法队员联系到负责人郑某了解情况后,对其进行教育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
后来,执法队员对现场改正情况进行核实,由于当事人并未作及时整改,白龙桥中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及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相关规定,对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共四堆(总计993平方米)的物料进行立案并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悉,下一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龙桥中队将实行长效常态监管,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巡回督导检查,对易违规点位增加巡查频次,做到此次行动持久长效,坚决杜绝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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