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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以制度保障提升巡视整改质效

2023-04-14 08:45:49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蔡君楠

  本报讯(记者 蔡君楠)日前,婺城区印发了《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联合监督管理规定(修订)》(以下简称《规定》),通过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推动多部门联合监督管理,扎实有效开展巡视整改工作。

  针对上一轮省委巡视指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不够严”的问题,婺城区通过印发《规定》,以“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原则,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各监管部门之间建立会议联席、信息联通、检查联合的“三联”机制,确保全区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规范有序。

  建立联合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审计局、区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工作会议,通过联席会议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阶段性分析、研究、总结,并协调相关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的“隐患”。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按照“谁审批、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基本信息、交易过程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履约及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公开。同时,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内的执法检查、通报、奖惩等监督管理信息通报其他各成员单位,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形成信用评价系统,信用结果可应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建立监督部门联合检查制度。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监督部门,选派各部门骨干人员,依据法定职责和联合检查事项,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检查,如有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各职能部门分别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同时,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结合项目招投标过程的问题,做好服务工作,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婺城区将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理顺流程、压实责任,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及时发现、限时整改,确保全区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规范有序。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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