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是一种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行为,遵循“谁受益,谁交费”的原则。不交、少交、欠交物业管理费直接影响和制约了物业管理行业生存和发展。目前,在物业管理行业,物业管理费难收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在这里,我结合城北街道的实际,谈一谈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物业管理行业存在一些问题:
物业管理内容争议。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区域主要是小区的公共部位、以及小区公用设置的维修。有些业主要求物业企业无偿为住户提供室内一切服务,并以此为“借口”拒交、少交、欠交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收支情况不透明。对物业管理费的收支情况,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按有关规定“每年不少于一次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能力不强。物业管理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较低,提供的服务项目单一,服务面狭窄。一些特需服务项目基本没有开展,如代接送小孩、代收水、电、暖气费、家政服务等等。
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素质不高。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认为物业管理是简单劳动,所以低薪聘请一些文化水平低、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上岗,致使物业服务工作不到位、不规范。
保安作用没有真正发挥。重门岗,轻巡逻查看;重小区内部安全,轻外围防患;重治安问题,轻设施安全;重人员数量,轻人员素质;重人员配置,轻岗位管理监督;重对人的防患,轻对物的安全监护。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滞后。目前,城北街道绝大部分小区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监管工作没有真正地开展起来;对物业管理服务与公共财务的收支疏于监督。
个别业主损害社区整体外观形象的行为。防盗钢窗、空调等的安装零乱;私占公共场所,拥堵通道;随意丢弃堆放生活垃圾袋等。
物业管理企业的招聘。目前,各小区都不是通过区场公开竞争招标,由全体业主自主选择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部门都是由开发商代管,后期则由从开发商中分离出来的部门重新注册成立的物业管理企业来接管。
配套设施的问题。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一些配套设施如水、电、气等工程不配套,造成物业公司开展工作困难,影响到物业服务质量。
我省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已滞后。有些内容与国家新颁布实施的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不相一致,增加实施的难度。
解决物业管理行业存在问题的相关对策
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业主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实际情况,改变工作方式和收费态度。加强物业管理公司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物业管理企业收费时应根据居民的不同情况,在物价部门制定的物业收费标准幅度内,与业主协商确定。
成立业主委员会,明确业主委员会是业主欠费追偿的主体,物业管理企业是具体执行人。物业管理企业要与开发公司办理好房产交接。在与开发公司办理房产交接时,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为保证业主自主选择权和物业企业完全公平竞争,所有的物业服务项目都必须通过公开招标。
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这些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关注、协调解决。物业管理服务关乎千万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把物业的这些问题理清楚、解决好,有利于推进婺城区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作者系城北街道办事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