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回收企业、个体工商户数量的不断增加,区经贸局立足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积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以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到现在,已经备案61家,其中再生资源回收注册公司15家,加盟回收网点23家,个体经营户24家。同时,区经贸局结合实际,相应制定了废旧物资收购“七不收“规定,即各废品收购企业(加盟店)在废旧物资收购途中,禁止收购七类物品:一是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二是剧毒、放射性物品、密封容器;三是铁路、矿山、油田专用器材;四是供电、电信通信专用器材;五是矿山、水利、测量专用器材;建筑专用器材;六城市公共设施(城市道路各种管线的井盖、标牌、消防专用设施、绿地设施等);七是公安机关通报查询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