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在整体推进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中,认识到位,操作规范,把关严密,成效明显,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上月25日下午,由省残联副理事长吴一农率领的省残工委考核组一行,对婺城区推进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给予了高度评价。
婺城区现有3.2万名残疾人。从2002年开始,我区连续6年发动各机关部门与贫困残疾人结对,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开展就业帮扶等,使大部分残疾人逐步摆脱了贫困,走上了自强自立之路。但一些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无经济来源的残疾人仍然生活在贫困线上,有些甚至无法保障基本生活。去年4月,根据中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婺城区作为全省21个试点县(市、区)之一,全面启动了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
据了解,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共分为基本生活保障、康复和重度残疾人安(托)养三项工程,工作目标使广大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有适应指征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力争使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基本纳入居家安养、集中托养或日间照料范围。
罗店镇后溪河村倪根源老人是“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直接受益者之一。老人今年79岁,四年前因中风瘫痪,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全靠老伴和女儿照料。按政策规定,倪根源每年能领到300至500元的补助金,但对老夫妻来说,这只是杯水车薪。实施残疾人小康工程后,区残工委根据倪根源老人的具体情况,将其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和托(安)养工程中的居家安养,这样一来,老人每月不但可以从民政部门领到18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每年还可以领到3750元的居家安养费,生活境况得到了根本的改善。
共享小康工程也给婺城区有助行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带来了福音。乾西乡湖头村村民张兆虎,今年58岁,2006年,他因骨质细胞坏死后截去了右腿,后来一直瘫痪在床。近两年因为看病已花去10多万元的医药费,生活拮据,一直没有安装假肢。去年11月,区残联将张兆虎纳入残疾人康复工程名单,并联系市德仁假肢公司为他免费安装了假肢。现在,张兆虎已经能够慢慢行走,生活也能自理了。张兆虎说:“安装了右腿,今后可以自己干点活,真是太感谢党和政府了。”
据区残联理事长王世梅介绍,目前,婺城区残工委已对首批1200多名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度残疾对象家庭的收入进行了核定、公示、审批,并在年内完成基本生活保障工程资金的发放。根据试点任务,该区目前已对473名需完成白内障复明术以及需验配助听器、助视器、假肢的残疾人,全部落实了申报、审核手续,并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287例,假肢安装23例,助听器验送262例,助视器验配35例,超额完成了任务。在此基础上,我区还与符合一级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212名重度残疾人对象签订了托养协议,并已确定罗店敬老院、市福利中心、市二院(精神、智力)等为集中托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