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8日在金华市婺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金新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法院2008年工作情况和2009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人员提出意见。2008年,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法治婺城”、“平安婺城”为目标,不断强化各项审判职能,狠抓法院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年来,我院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发挥审判职能,提升审判质量,共受理各类案件15542件,已办结15224件,同比分别增加32.7%、30.7%,审判和执行工作亮点纷呈。
——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政策,依法惩治犯罪。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87件,同比增加9.1%,结案率为99.66%,通过刑事判决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48.5万元。积极参加区委领导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结了数十起抢劫、绑架等一批严重妨碍社会治安的案件,有力维护社会安定。依法审结金信信托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一批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整顿规范了金融秩序。依法审结了一系列新类型案件,如审结我市首例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泄密案等,维护了考试的严肃性。依法及时审结多起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维护了法律的统一实施。2008年我院被区委评为反邪教工作先进单位。积极开展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部分的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实际到位赔偿款达到953万元。通过调解工作,促进了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和解,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与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年无一超审限案件。
——民商事、知识产权审判注重调判结合,妥善化解矛盾。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9221件,同比增加26.3%,解决争议标的额107516.4万元。经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我院自2008年7月1日起开始受理部分标的额在500万元以内的知识产权案件。7至12月份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0件,现已审结6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妥处涉农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对农村一些重大纠纷提前介入,协助乡镇做好调解工作。如长山乡某村村民因土地租用事宜,与设在该村的一企业发生纠纷,我院获悉后及时派出二名法官到乡政府协助调解,最终将一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成功化解。开通民工工资“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如我院立案庭在立案当日成功调处原恒凯工具公司150名民工的工资纠纷案,并在竹马乡政府协助下足额发放工资款。《浙江工人日报》在头版对该事件作了相应报道。充分运用简易程序和速裁机制,提高办案节奏,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结达6588件,占所结民商事案件的71.4 %。强化诉前调解工作,构建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自2008年2月始,我院和区司法局在立案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室,已成功调处98起纠纷,其中包括二起涉及53住户的群体性纠纷,工作成效明显。
——行政审判贯彻“监督、维护、协调”相统一原则,妥处行政争议。全年共受理并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5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544件,同比增加78.9%;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23件。坚持保护与监督并重,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的着力点。积极引入行政案件协调机制,化解官民矛盾。通过行政和解工作,原告主动撤诉13件,撤诉率为37.1%,同比增加21.1%。注重办案质量,全年无一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加强与行政机关联系沟通,优化行政审判环境。定期召开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互通信息,总结经验。采用事后反馈等多种方式,及时有效的指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诉讼公信力。
——执行工作内外联动,合力破解执行难。全年共执结案件4006件,执行标的额达16072.98万元。一是加强工作汇报。在实施重大执行活动前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作专题报告。12月份区委政法委专门下文,要求全区部门、乡镇配合法院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在各部门、乡镇的支持下,共执结旧存难案57件,标的额达100多万元。二是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认真贯彻新修订民诉法的立法精神,用足用好财产申报、立即执行等措施,共发出财产申报令873份,有415名被执行人收到申报令后自动履行了财产报告义务。加大对拒执行为的制裁力度。先后对210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限制出境5人次。加大对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先后对158人次进行曝光,促使35件案件被执行人履行了105万元的债务。三是完善执行分权制约机制,规范执行活动。出台了《关于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拍卖的流程管理规定》等内部规章,全面落实执行分权和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同时还严格执行款物分人管理等制度,避免执行乱,确保案件得以依法、及时执结。
——综合治理注重“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努力消除不和谐因素。加大以案释法和对未成年犯的帮教力度,全年共参加各种联席会议9次,先后走访帮教缓刑、未成年犯153人次,与少年犯所在学校、社区、家庭保持经常性联系。我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保持了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荣誉称号。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全年培训基层治调干部1270多人次。2008年我院民一庭、婺北法庭均被区委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先后在学校、社区、乡镇上普法课27次,组织学生观摩庭审15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5次,使数万名师生及群众受到了生动的法制教育。充分运用司法建议,扩大办案社会效果,全年共向企业、机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130多份,其中有126份建议书的内容被采纳。
——涉诉信访立足“防治结合”,努力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针对2008年大事多,信访压力大的实际,我院坚持“源头防范控增量,想方设法化存量”的工作思路,强化信访工作,全年无重大群体性赴省进京上访事件。重视源头防范。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的群体性纠纷案件,加强调解工作,尽最大努力做到案结事了。重视初信初访。全年及时处理群众来信134件,接待来访群众86人次,办理申诉复查7起。全面推行“判后答疑”制度,先后向780多名当事人实施判后答疑,及时消除当事人的法律疑惑。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开展了院领导接访和中层干部轮流值班接访等工作,出台了《关于规范涉诉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2008年我院先后被区委、市委评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