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笔者从婺城区发改局获悉,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调动农民多种粮、种好粮,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最近,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2011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从2011年新粮上市起,全省2011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分别提高到102元、107元、128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9元、10元、23元,增幅分别为9.7%、10.3%、21.9%。
据介绍,当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时,政府委托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储备政策性用粮时按最低收购价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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