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婺城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菲菲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牟雁倡、朱志龙、王国平、邱开祥、王喜军出席了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健,区政协副主席楼存根,区人民法院院长金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兰芳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2011年,婺城区顺利召开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婺城区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监督,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依法开展区、乡镇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六大项内容展开全年工作。
会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姜永根婺城区公安分局局长职务,任命吕会民为婺城区公安分局局长的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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