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后,农村参合“两病”儿童,即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医疗救治有了更切实的保障,最高补偿金额可达单病病种总额限价的全部,“两病”住院和门诊费用仅新农合一项报销费用最高就可达16万元,而且,除了新农合报销外,政府还对“两病”儿童进行民政救助。
昨日,记者从婺城区卫生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农村儿童重大疾病经济负担,我市决定将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作为首批试点试点区域,开展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作为首批试点区域,婺城区从今年年初就开始此项工作,全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儿童均可按规定申请医疗费用补偿。
据悉,该工作的试点疾病包括儿童急性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复杂性先天性心脏病等7个病种。试点受益对象包括全区0—14周岁的农村参合儿童。
申请补偿需要遵循相关规定。第一,需要到定点医院就诊才能报销医疗费用。根据市区医院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诊治的条件和技术水平情况,现阶段确定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人民医院等两家医院为儿童白血病的市级救治定点医院,确定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人民医院、金华文荣医院3家医院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市级救治定点医院。第二,参合农村儿童“两病”住院和门诊费用新农合报销设置了封顶线,为16万元/年,此外,部分病种具有总额限价,即限定了可报销医疗实际费用的最高金额。卫生部门对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复杂性先天性心脏等5种疾病实行单病病种总额限价。对儿童急性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执行现有医疗收费标准。对于总额限价的病种,区新农合办对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总额限价的,报销实际发生费用的70%,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总额限价的,报销总额限价内费用的70%,超出总额限价的费用,有定点医院和患者按1:1比例承担。
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区民政部门还对参合的“两病”农村儿童进行医疗救助,也就是说,新农合报销和民政救助可以同时享受。对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总额限价的,医疗救助比例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救助;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总额限价的,按总额限价费用的20%给予救助。对于低保家庭中的参合儿童,民政救助比例提高为30%。也就是说,低保家庭中的参合“两病”儿童,如果医疗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或等于总额限价的,其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患者家庭不需要承担一分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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