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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03-26 10:01:10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术语解释:

  1.基层检察室:是检察机关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受理群众的举报、控告、申诉等,对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开展法律监督,承担检察环节的轻微刑事案件、涉检信访案件调解、和解工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2.检调对接:是指检察工作与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对接,在检察环节上达成刑事和解、民事行政申诉和解,以及其他涉检信访息诉和解。3.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是指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对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协调联络等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风险发生。

  4.职务犯罪大要案:“大案”是指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中,个人贪污贿赂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案件;“要案”是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通过行贿犯罪信息平台,向社会提供相关企业(个人)有无行贿犯罪的信息,提示主管部门及时评估廉政风险,采取必要措施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

  6.社区矫正:是指将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被人民法院或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的罪犯放在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构在机关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意识和恶习的刑罚执行活动。

  7.“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办案质量:是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必须着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检验检察机关办案质量的一种新要求、新标准。

  8.省人大常委会《决定》:2010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决定》的出台为我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也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地位。

  9.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指国家对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又没有得到充分赔偿的被害人及其家属,通过法律程序给予一定的物质救助。

  10.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确保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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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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