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民生

食品安全知识专栏{8}

2013-01-08 09:32:47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本栏目由婺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办

  政府主要食品监管职能部门

  食品安全职责分工你知道吗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农业、林业、渔业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质量技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

  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要严厉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贸易粮食局负责生猪、牛、羊等畜禽的定点屠宰管理。

  遇到食品安全事件时

  你可以拨打以下电话: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96311;2468528(受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受理食品流通环节的举报投诉);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受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举报投诉);

  市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96323(受理涉及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举报投诉);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311600(受理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和卫生许可方面的举报投诉);

  市贸易粮食局(定点屠宰监察大队):2341409(受理有关畜禽产品定点屠宰方面的举报投诉)。

责任编辑:潘登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 有效期:2025年12月16日至2028年12月15日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举报电话:0579-8222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