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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声声辞旧岁,喜气洋洋迎新春。但燃放烟花爆竹还隐藏着一定的危险,可由此而引发的人员伤亡或引发火灾造成财物损失的案例屡见不鲜。
昨天下午,市民陈先生反映,烟花爆竹销售刚开始,就有人放鞭炮,让他气愤的是自己怀孕的妻子走在路上居然踩响了鞭炮吓得不轻。
事情的经过是:陈先生陪妻子经过小区楼下时,妻子脚下突然“啪”的一声响,妻子吓得一声大叫。镇静下来后,发现原来是鞭炮惹祸。“这种鞭炮估计是扔在地上就会响的那种,恰好被妻子踩到了。”杜先生说。
“每到春节,最恼火的事就是放鞭炮,这不虽然还没解禁,可一些小的擦炮声却不绝于耳。小孩子最喜欢放鞭炮了,放起鞭炮根本不顾场合,鞭炮往街上扔,也不管路人的安全。”回想起鞭炮带来的不愉快感受,陈先生似乎有说不完的意见。
据悉,今年春节期间,市民可以连续燃放烟花16天,开禁时间为:2013年2月9日(农历除夕)起至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其中2013年2月9日(农历除夕)、2月10日(正月初一)、2月14日(正月初五)和2月24日(正月十五)为24小时开放,2月11日(正月初二)至2月13日(正月初四)、2月15日(正月初六)至2月23日(正月十四)每天上午10时至晚上22时开放。
每年烟花爆竹解禁期间,因烟花爆竹燃放引起的火灾等安全事故不少,燃放烟花爆竹既要注意自身安全,也得替他人的安全和公共安全尽点责。
婺城公安倡议广大市民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这样的小事做起,注意自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下面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该在室外燃放,且应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燃放场地;
二、不要燃放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
三、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并阻止他们燃放危险性较大的品种及取出烟花爆竹内的火药做其他玩具;
四、选择安全地点且平稳放置后燃放;
五、一般采用香烟或香点燃方式,点燃后,人立即走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一般等待15分钟后再去处理;
六、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燃放,如棚户区、楼梯口、小弄堂、加油站、变电站、燃气调压站附近、高压线、公共场所等,农村村民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工厂、仓库、农贸市场、易燃屋区、粮囤、材堆等易燃易爆场所,燃放后应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纸应及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