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婺城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及婺城区纪委和婺城区组织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建议书》的要求,开展对全区沙畈、塔石、岭上、箬阳4个乡,8名党委书记和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此次乡领导干部经济任责联合审计,审计局以“统一审计方案、统一进点审计、统一审计程序、统一审计格式、统一审计结果文书”等措施。审计的目的是根据“一观三化一廉”的指导思想,通过对4个山区乡全部政府性资金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审计,按照权责相关的原则,监督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权力运行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操作行为规范化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从审计角度评价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工作实绩及执行廉洁自律的情况,促进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政、勤政,同时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考察任用干部、指导经济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