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主妇:在平凡中践行人生价值
“像我们这种人没什么本事,到死的时候可以用一下,有什么不可以呢?”谈起器官捐献,眼前的徐雅娟说得十分坦荡。前段时间,她在报纸上看到婺城区红十字会发出的“让生命更有意义”倡议,便第一时间致电询问器官捐献相关事宜,当获知自己满足条件之后,徐雅娟十分爽快地签订了《自愿捐献器官登记表》。
徐雅娟今年48岁,兰溪人。早年丈夫工作调配之后,就随其搬入金华,现在在一家农产品商店工作,育有一子,家庭和睦,生活美满,她自己的身体也十分硬朗。聊起器官捐献之事,徐阿姨腼腆地笑了笑,“以前我在电视里看过一个节目,具体名字不记得了,说是一位老人在住院期间,医院的医生和护士都对他十分好,老人十分感动,希望死后能将遗体捐献出来,报答社会。”这件事对她的触动很大,也让她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人死了不是什么都没了,你还可以献出有用的器官,利用它们救治更多的人。
“当时我就想着自己能不能在死后捐献器官,但不知道怎么办理相关的手续。”随后,徐雅娟也将她的想法告诉了身边的朋友,但换来的,却是朋友的阵阵惊呼,“器官捐献不会很痛吗?你的胆子可真大,我可不敢做这么危险的事!”朋友的话,让徐雅娟对器官捐献的事动摇了,她反问自己:作为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这样的想法是不是太前卫、太出格?
打消了这个并不被大众认同的念头之后,徐雅娟依然平淡地过着她的小日子。直到看到婺城区红十字会在新闻报道上发出倡议,“我国每年约有150万名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实施的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余例。许多患者在焦急和苦苦等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这样的现状一下一下地刺激着徐雅娟的心,也让她重拾器官捐献的想法。在电话询问了相关的年龄限制和捐献内容后,徐雅娟亲自赶到区红十字会,签下了《自愿捐献器官登记表》。“了解情况之后,我才明白,以前朋友的担心是多余的,器官捐献是在人死亡之后摘取的,根本不会产生任何痛楚,如果你自然衰老死亡,器官无法移植给别人,遗体也会被用做医学研究,不会失去意义。”
徐雅娟说,自己一生都是平凡的小人物,但能在死后为社会作出一点贡献,也没有白来这人世间走一遭。虽然签订协议之后,她依然不敢告诉身边的朋友,但相信总有一天,她的举动,会换来另一份光荣且伟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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