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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的探路者

2013-07-04 09:19:41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陈婷

  B “田保姆”有大梦想

  “现在辣椒的价格每斤2元,黄瓜每斤1.5元,豇豆每斤2~3元,按照这样算下来,今年预计年收入能达到20多万元。”如今的薛丽萍,不但自己富了起来,还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现在我的农场雇佣的工人都是本村妇女和附近村庄没能力外出打工的村民,工资一般是8小时50元。在家门口打工挣钱,大家都愿意干,每年用于雇佣工人的费用大概在七、八万元左右。”

  在董村,一块辣椒地犹如一处致富宝地。在薛丽萍的带动下,现在全村70%的农户种辣椒都盖起了塑料薄膜大棚,最多的有20多亩,最少的也有5亩。到2012年,董村的辣椒种植面积已发展到300余亩,年产辣椒20多万公斤。董村成了“辣椒村”,辣椒上市季节,每天从董村运出的辣椒就有7000多公斤,仅此项收入就可为农民增加人均收入800元以上,辐射带动全村辣椒种植的发展。

  接下来土地如何规划?机械化程度怎么样?劳动力能否满足?新型农业科学技术是否配套?记者一连串的问题摆在了薛丽萍的面前,殊不知,这个与土地结下不解之缘的汉子胸有成竹。

  今年4月28日,薛丽萍向工商部门注册的白龙桥镇首个家庭农场“金华市婺城区薛丽萍蔬菜种植场”已经成立。薛丽萍说:“农场注册以后,接下来准备打出自己的品牌,农场里生产出来的蔬菜,今后都可以贴上统一的标签销售了,待产品效益优化提高后,我还想继续引进新的辣椒品种,进一步扩大种植规模”。去年薛丽萍新建钢架大棚22亩,辣椒种植收入近30万元,今年计划新增10亩左右的钢架大棚,引进新的辣椒品种“吉田51-53”,并配套上滴灌技术,使农场种植更加规模化。下半年,薛丽萍还计划去山东滕州实地考察,这次考察的目的主要是针对温室大棚种植技术,让蔬菜实现四季种植的模式,使土地利用率达到最大化。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种养殖户逐步走向规模化经营,白龙桥镇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800多家。家庭农场创建后,在做大做强中推动农业发展,增加农户收入。”白龙桥镇农办相关负责人舒树明说,符合家庭农场申报条件的农户,可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目前家庭农场的注册登记细则还没有正式出台,但农民来申请注册,只要有一定规模,经营范围是种植业,符合登记条件的,都给予办理;手续齐全的,一般二到三个工作日可以拿到营业执照。如果涉及养殖业,则还需要有动物防疫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才可以进行工商注册。

  C呼吁尽早出台“家庭农场”扶持政策

  “我们很荣幸成为白龙桥镇的第一家有营业执照的家庭农场,可是,我却不清楚家庭农场有啥好处。”薛丽萍说,他希望国家尽早出台对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在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方面予以支持,也希望政府能设立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和提供农业科技方面的帮助。

  对此,区农林局经营管理站负责人表示,由于家庭农场这个概念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所以在政策、制度层面上尚有空白。如何在政策上对家庭农场进行扶持,我们需要等待相关政策的出台。

  据了解,“家庭农场”是近年来婺城区设施蔬菜现代农业园区规模不断扩大以后逐渐出现的一种新生事物,伴随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家庭农场”越来越被人们所了解和接受。接下来,婺城区将展开摸底调查,评估后确认扶持对象。

  据悉,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本次调查的家庭农场应符合以下条件:种粮大户、养殖(场)大户、种植业大户、从事粮食作物的,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的土地经营面积达到50亩(一年两熟制地区)或100亩(一年一熟制地区)以上;从事经济作物、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果树40亩以上、蔬菜瓜类10亩以上、其他特种经济作物如花卉药材等5亩以上、生猪年出栏50头以上、奶牛10头以上、羊存栏30只以上、蛋禽存栏500羽以上、肉禽存栏300羽以上、兔子100只以上、水产养殖1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

  对于怎样培育家庭农场,区农林局负责人表示,要搞好家庭农场,要做到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土地产出和农村劳动力等因素,找到合适的赢利节点。土地流转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今后,我们要依照十八大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力争建立更多更有特色的“家庭农场”,使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速我区的农业现代化进程。此外,还要做好政策、资金、法律等各方面的充分准备,真正让家庭农场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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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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