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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享受财政资金补助

2013-07-25 09:29:28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傅伟炎 通讯员 余旭行

  记者昨天从区经济商务局了解到,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婺城启动了新一轮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将对高效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清水离心泵、配电变压器四种工业品进行推广,并予以资金补贴。凡在规定推广期限内购买并安装上述四种国家公布目录内的节能产品的在婺单位和企业,填报购买安装情况、补贴资金申报表,并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后,可直接向婺城区经济商务局提出补助申请。联系电话:0579—82338095 (经济运行科)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是中央“扩消费、调结构、转方式、促节能、惠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提高产品能源效率、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扩大国内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高效节能压缩机、通风机、离心泵、配电变压器等四大工业产品推广实施细则要求,高效节能压缩机、通风机、离心泵、配电变压器的财政补贴资金直接由用户申领。补贴对象为购买并安装国家公布的目录内高效节能产品的在金华市区注册的单位和企业(购买人)。补贴方式由购买人在补贴推广时间(暂定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内购买、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由区财政局给与直接补贴。补贴标准根据高效节能产品与同类普通产品成本差异的一定比例确定。

  购买人申请补贴资金时,应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如实填报购买安装情况、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购买产品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汇款账户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需要特别明确的是,发票应载明产品基本情况,并且发票上购买人的名称,应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一致。

责任编辑: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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