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正在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我国已于1999年提前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婺城区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的数据,也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当一个地区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7%时即称为“老龄化社会”)。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日益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加强对人口状况、人口素质、人口年龄结构,特别是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是我们今后所要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1.完善人口政策。毋庸讳言,在我国现实人口发展过程中,导致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原因是生育率下降,虽然生育率的下降控制了人口数量的增长,但却加剧了人口老龄化。从人口计生工作的角度来看,如何理解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与人口总量控制之间的关系、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来规划我国人口生育政策,是低生育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逐步完善人口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适应我国人口总量和结构变动趋势,统筹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就现阶段而言,完善人口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逐步完善生育政策,在一部分条件具备的地区适当放宽生育二胎的条件,并逐步探索全面放开二胎。通过逐步完善生育政策等措施,降低人口老龄化的比例,以缓解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形成的压力。
2.调整生育奖励政策。长期以来,我们实施的是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如婺城区2003年出台的《婺城区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婺城区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两个文件就明确规定,独生子女及家庭在生产、生活、就学、就业等方面享有一系列优惠、倾斜、奖励、补助等待遇,尤其对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而自愿放弃生育的,区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奖励。长期以来上述政策对我区减少人口出生,控制人口数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心已由原先的减少人口出生、控制人口数量向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方向转变。针对这一转变,我们要积极调整奖励政策,一方面要扩大奖励面,由原先主要对独生子女及家庭的奖励补助扩大为对整个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补助;另一方面要考虑在适当时机取消对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的奖励补助。另外,要鼓励适度的、具备较高劳动素质的流动人口定居婺城,把他们从暂居人口转变为“新婺城人”,既可以增加婺城区劳动力资源的供给、增加人口的活力,又可以缓解我区人口老龄化进程,降低人口老龄化程度。区有关部门应出台具体政策,实现外来人与本地人享受同等的市民待遇,为引进高素质“新婺城人”创造条件。
3.加大对农村计生家庭年满60周岁老人的奖励力度。要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加大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自2006年全区实施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来,夫妇一方或双方年满60周岁时可领取养老扶助金,奖励金额逐年增加,由最初的每人每年600元调至每人每年960元。据统计, 2012年全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两项总额达到了218.35万元,初步构建了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养老保障、利益补偿制度。但从计划生育角度来看,由于人口控制直接削弱了家庭的养老功能,上述奖励扶助额度是偏低的,对于那些因缺少劳力而陷于生活窘境的家庭,更是杯水车薪。因此,要逐步加大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老人的奖励扶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生产的后顾之忧,对缓解农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诸多矛盾和压力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4.努力完善社会大保障体系。应对老龄化是一个社会性问题,需要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等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建立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要构建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康复、临终关怀的老年公寓、敬老院。二是健全城乡养老保障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完善城镇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增长机制。在实行国家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同时,还要更多地发挥补充养老保险的作用,既能提高养老经济保障水平,又有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对基本养老金的压力。三是发展和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要健全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随社会经济发展相应提高保障水平;农村要大力发展新型合作医疗,加快覆盖所有农村人员,财政资金要向农村医疗事业倾斜。通过整合社会各方面的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同心协力、逐渐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城乡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作者系区人口计生局局长、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