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竹马乡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工伤赔付纠纷,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据悉,2011年9月16日,金马水泥厂职工梅某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导致下半身瘫痪,经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二级。梅某是家中的独子,父母年事已高,有一对双胞胎女儿还在上初中,家庭条件并不富裕。事故发生后,梅某一家的生活变得更加艰难。得知这一情况后,竹马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组织民政办、司法所干部多次到梅某家中慰问;另一方面,积极与企业协商赔偿事宜。经过多次沟通,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和实际情况后,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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