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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两税”驰援小微

2013-08-29 09:14:46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放水养鱼”释放稳增长正效应婺城2000小微企业迎利好

  上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公平税负,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

  从浙江省国税局获悉,从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9月15日之前,省内受惠企业将完成首次申报。初步估算,这一政策将使我省超过7万户小微企业直接受惠,全年减税总额可达1.3亿元。专家认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守住就业底线的重要一环,虽然此次减税规模不算大,但真正减在了“刀刃”上,对于经济和就业的正面影响不容忽视。

  据专家测算,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微企业营业税税率为5%。以月营业额接近2万元的小微企业为例,免征政策实施后,我省每年可减轻纳税人负担1.3亿元左右,企业每个月可以减轻税负大约600元到1000元。

  “以后每个月能少缴500多元的税了。”刘巍是一家婚恋交友网站的负责人,因为网站刚上线不久,人气一般,每个月的营业额约为1万元左右。新的政策实行后,每个月大约能免征500元左右,一年下来免征额也能超过6000元。“我们还在创业初期,能少交一点都是好的。”刘巍表示。

  自2011年11月1日起,我省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按国务院相关规定已经作出调整,销售货物、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未达到起征点的户数为104.76万户,占全省125.7万个体户的83.34%,预计该项政策全年为个体工商户减轻税收负担27.6亿元左右。

  而以企业身份注册的小微企业,即使月营业额达不到2万元,仍要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这些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规模与个体户差不多,但税负却不一样,显然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有些小微企业为了享受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不得不变更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此次减税新政实施后,小微企业的创业门槛进一步降低,发展环境更宽松,可以更充分发挥就业最大“吸纳器”的效应。

  “还有一个显著的利好,就是我们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个转企,这一税收政策的出台,恰好能消除个体户转为企业后对于税收的顾虑,也大大有利于‘个转企’政策的推进。”浙江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个转企”,这一税收利好政策的出台,恰好能大大消除个体户转为企业后的税收顾虑,将有效平衡税负,有利于“个转企”政策的推进。

  为破解小微企业发展困境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表明,决策层已充分意识到,鼓励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形成长效机制,只有通过降门槛、减税费、简手续等一系列措施,才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发展动力,使改革红利惠及最广大群众。

  援引新华社报道,此次出台的小微企业减税新政,力度大、惠及面广,可谓一剂小微企业发展的“强心针”、“助力剂”。不仅将为小微企业未来的发展减轻负担、营造更为公平的经营环境,对于当前中国经济稳增长、保就业乃至长远的战略转型升级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当前,中国经济总体运行平稳并处在合理区间,但形势复杂多变,经济有增长的动力,也有下行的压力。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体现了公平税负的原则,对于提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心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助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等困难,更好地发挥其在稳增长上的作用。(浙江在线)

责任编辑: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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