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记者从婺城区残联了解到,为加大对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婺城区开始实施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每人每月将补贴100元。经过前期的初步统计,全区将有1400多名残疾人可享受这项政策。
据悉,这项补贴政策的实施对象为婺城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其中,无固定收入残疾人是指本人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固定收入,依靠父母或亲属供养及其他临时性救助等维持其基本生活的残疾人。
“有这些情况之一不能享受补贴政策,”区残联工作人员介绍说,“已就业享有工薪待遇的;已在工商部门注册有营业执照、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有营业收入或已获得创业就业帮扶的;已纳入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全额享受低保金或低保补助金的;已纳入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的;个人偶得或隐性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其他经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或残联认定有稳定收入且收入高于当地低保线的;正在服刑、劳教期内和违反计划生育未接受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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