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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拆卖废旧电池 污染环境被逮捕

2013-10-11 10:06:55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宋佳骐 通讯员 杨婷 陈婧

  日前,黄某、王某、杨某三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早在2012年6月份,黄某伙同王某、杨某二人在市区江北成立了一个收购部,这个收购部在无相关资质许可下便开始了非法处置废旧电池的行当。不久,这个收购部因污染环境被环保局查处,黄某因此被关押了五天。但是他非但没有悔过,还将这个收购部换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接着重操旧业。

  收购部主要收集废旧电瓶(即铅酸蓄电池),大部分是汽车上配用的带有酸液的电瓶,另外一部分则是电动自行车上没有酸液的电瓶。

  起先他们将固体和酸液一起卖到江苏的一家公司,由于酸液不能卖钱,他们觉得多出了运费,不划算,于是决定自己进行固体和酸液的分离“处理”。

  他们将收集进来的废旧电池先用电钻把有酸液的部位打孔,然后将电池放在水泥台上进行引流,这样废液就会随着水道流到一个大的塑料桶里,然后倒进一个收集池内。

  当收集池满了以后,黄某就会用他自己的办法来处理这些酸液。那到底是怎样的一套妙招,能使这些酸液消失呢?

  通过上网查询,黄某了解到可以用石灰和碱将酸液中和。于是,他就利用这个办法,在收集池满了之后,将碱和石灰按一定的比例放入收集池里。过不久,黄某就会用一个便捷式检测仪器检测池里的酸液,如果检测仪上显示的数据为1就表示中和完毕。等到晚上,他们就会将收集池里的水抽到公路边的下水沟里。

  他们一直用这种自制的方法处理酸液,直至今年7月16日,环保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该收购部在无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废铅酸电池收集处理转移业务,遂对酸水进行抽样检查,结果发现其PH值和含铅量均超过国家污水排放标准3倍以上。

责任编辑: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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