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百块钱都要赖,第一次出来做暑期工就遇到这种事,真郁闷。”近日,市区某中学学生小陈和小吴致电本报热线,讲述了她们的烦心事儿:开学都一个多月了,可她们暑期在饭店做服务员辛苦赚来1000多元,莫名其妙被扣了500元押金,对方还一直以各种理由“耍无赖”,一直不愿“退押金”。
据小陈和小吴介绍,今年暑假,两人为丰富社会经验,结伴到市区一家饭店做暑期工。干了一个多月,终于到结工资的时候了,饭店经理却说:“你们每个人的工资是1180元,但必须扣500元押金,等你们寒假再来我们这里打工,我再把这笔押金退给你们,否则就不予退还。”小陈向该经理表示,自己寒假有空一定会来,希望饭店把工资全额发给她们。没想到,饭店负责人以各种理由“耍无赖”,拒不给钱。“高中作业很多,寒假短,未必有时间出来打工,饭店就是欺负我们学生没有社会经验。”小陈觉得心里很委屈。
不死心的小陈多次找饭店经理,最初几次,对方还和她敷衍一番,后来就干脆对她置之不理了。无奈之下,小陈于日前报了警。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和饭店进行交涉。饭店经理拿出一张“店规”,说扣押金是按规矩来的。民警仔细查看了“店规”,发现上面没有饭店印章,而且很多内容和国家法律相矛盾。民警当即表示,这样的“店规”非常荒唐,小陈等人的打工事实确实存在,饭店不应该扣钱。如再拖欠,将追究其责任。经过民警耐心交涉,小陈和小吴最终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辛苦钱。
记者从金华市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暑期工工资被赖账的事屡见不鲜。事实上,一些无良雇主看准年轻学生打工没有社会经验,总会想出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赖掉原本不多的工资。“暑期工的工资纠纷一直比较多,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从第一步签订合同开始,不少打工学生就不敢和雇主较真,或者草草签一份漏洞百出的‘协议’,或者干脆什么也不签,这就导致了其后一系列问题和纠纷的发生。而且,有的学生即便打了投诉电话,执法人员过去,面对雇主强硬的态度,自己又软了。这样一来,反而增加了维权难度。”市劳动监察支队一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
“其实,这些老赖雇主自身并不硬,学生是权利被侵害的一方,应该及时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只要学生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就受《合同法》保护。学生可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合同规定,若对方拒绝,则可凭合同申请司法维权。”一位戴姓律师告诉记者。
戴律师还提醒,在打工前,学生应该主动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打工过程中保存一些能够证明自己劳动事实的证据,这都有利于向“老赖”雇主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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